离婚诉讼要在哪里法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主要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被监禁、不境内居住等),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管辖权的确认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被受理,选错法院导致诉讼被驳回。
离婚诉讼选错法院,小心白忙一场!
很多人以为在哪结婚就在哪离婚或者随便找个法院就能起诉,结果材料交上去直接被退回,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小张在深圳工作,老婆在湖南老家分居三年,他急匆匆在深圳起诉,结果法院一问,发现老婆的户籍和常住地都在湖南,只能重新准备材料去湖南立案,耽误了三个月时间。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