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农村宅基地分割:非村民权益处理规则
《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离婚时涉及非村民(如城镇户口配偶)的宅基地分割,需遵循地房分离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分割给非集体成员,但地上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处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非村民一方仅能主张房屋折价补偿,无权要求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离婚分割的五大实战规则
去年处理的真实案例:王女士(城镇户口)与李先生在离婚时,对村里新建的二层小楼争执不下。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李先生,但需按市场价50%补偿王女士。这个判决体现了三个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