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这是法律首次明确将家务劳动价值纳入离婚经济补偿范围。对于女方来说,长期承担家庭主妇角色或为家庭付出更多精力,离婚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主要考虑三个维度:一是家务劳动的时间长度和强度;二是对配偶事业发展产生的实际帮助;三是双方离婚时的经济状况。全职太太离婚时,法院会她多年未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男方收入水平,判决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