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结案后诉讼费能退还吗?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法院调解结案后诉讼费能退还吗?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已经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是否退回

法院调解结案后,诉讼费是否退回取决于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法院的处理方式。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减半收取,但负担分配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意味着,原告预付的诉讼费可能不会全额退回。

调解结案涉及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在出具调解书时会明确诉讼费的承担方。如果调解协议约定诉讼费由被告负担,法院可能退还部分费用给原告;如果协议规定原告自行承担,则费用可能不退。法院的财务部门会根据调解书的条款处理退款事宜。

当事人应仔细审查调解书中的诉讼费条款,或直接咨询受理法院的财务部门,以获取准确的退款信息。每个案件的细节不同,退款情况需结合调解协议和法院的最终裁决判断。

法院调解结案后诉讼费退还的完整流程及时间?

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申请退费。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时诉讼费减半收取,多预交的部分应当退还。

当事人需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 退费申请书原件 - 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预收诉讼费票据原件 - 生效调解书复印件 -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法院内部审批流程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财务部门在收到审批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实际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速度影响,一般在财务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

超过一个月未收到退费时,建议联系承办法官查询进度。若因票据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需额外提交情况说明并由法官签字确认。

(退费金额计算示例:预交1000元诉讼费,调解结案按500元收取,应退还500元)

调解成功诉讼费退还的条件和法律规定?

调解成功后诉讼费退还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和法律规定:

一、法定退费条件 1. 案件调解结案后,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裁定退还部分诉讼费。该条款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诉讼费减半交纳。 2. 调解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启动退费程序。

二、约定退费情形 1. 调解协议可明确约定诉讼费承担方式,包括全额退费、部分退费或不退费。 2. 若调解条款载明"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则原告预交的费用可向法院申请退还。

三、操作实务要点 1. 退费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生效调解书复印件、预交诉讼费票据原件、退费账户信息。 2. 退费比例通常为预交金额的50%,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 退费程序由原审法院诉讼费结算窗口办理,一般需10-15个工作日。

四、特殊情形处理 1. 调解后申请强制执行的不影响退费权利。 2. 部分调解部分判决的案件,调解对应部分的诉讼费仍可申请退还。 3. 二审调解结案的,可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的50%。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申请退还诉讼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申请方式?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退还诉讼费需准备以下材料并按法定程序提出申请:

一、必备材料清单 1. 退费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案号、退费理由及金额,加盖公章(单位)或本人签名(个人) 2. 身份证明文件: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诉讼费原始票据:法院开具的预收诉讼费收据原件 4. 法律文书依据: - 撤诉案件:准予撤诉裁定书 - 调解案件:生效调解书 - 判决执行案件:执行完毕证明

二、申请方式 1. 书面申请:向作出诉讼费收取决定的原审法院递交书面申请 2. 窗口提交: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退费窗口提交材料 3. 线上通道:已开通诉讼服务网的法院支持电子化申请(需实名认证)

温馨提示 - 撤诉案件退还50%诉讼费(民诉法第151条) - 调解/执行完毕案件全额退还 - 退费周期一般为15-30个工作日 - 遗失原始票据的需登报声明并提交补办手续 - 对不予退费决定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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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