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离婚为要挟要钱
最近接到不少男性咨询:老婆天天闹离婚要钱,不给钱就让我身败名裂,这算不算犯法?《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确实违法。但是单纯以离婚为筹码索要财物,需要分情况看待:存在虚构事实、暴力威胁等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若只是情感要挟,更多属于道德范畴。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先保存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被老婆用离婚当提款机?教你三招破局
上周有个程序员小哥找我诉苦,说老婆发现他年薪涨到80万后,每月要求上交6万生活费,否则就带着孩子离婚。这种情况在35-45岁高收入群体中特别常见,我教他的第一招就是拖字诀——先签分居协议保住现金流。第二招要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把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财产通过合法途径隔离。一招杀手锏是反客为主,主动找妇联和调解委员会备案,留下对方无理取闹的证据。记住,感情可以协商,财产必须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