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面有小三而且有小孩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来看,丈夫婚外与第三者生育子女,需要明确两个核心问题: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财产分割与抚养权归属。《民法典》规定,若男方与小三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或登记结婚,涉嫌重婚罪,可追究刑事责任;若未达到重婚标准,则属于道德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原配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小三及孩子支出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或分割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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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丈夫婚外与第三者生育子女,需要明确两个核心问题: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财产分割与抚养权归属。《民法典》规定,若男方与小三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或登记结婚,涉嫌重婚罪,可追究刑事责任;若未达到重婚标准,则属于道德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原配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小三及孩子支出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或分割补偿。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出轨不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但若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而在财产分割上,《民法典》第1087条明确规定了4大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尊重财产协议、有利生产生活需要。出轨行为被认定为过错,但实际判决中需结合证据和情节。
很多朋友以为出轨=净身出户,这其实是电视剧看多了!法律上出轨分三种情况:一夜情、长期不正当关系、同居或重婚。前两种属于一般过错,后两种才是重大过错。老王发现妻子和同事多次开房,法院认定构成过错,但财产分割时只会适当少分(从50%降到40%),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是夫妻一方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途径。起诉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79条,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判决离婚。立案后需经历诉前调解、庭审举证等环节,全程需严格遵循民事诉讼程序。
准备起诉材料就像整理离婚急救包:结婚证(没证的补办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财产清单记得要详细到支付宝余额,微信零钱也别漏。写起诉状时重点突出感情破裂的关键词,家暴要有报警记录,出轨得准备聊天截图,分居两年最好有租房合同作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请求。若对方已通过微信聊天、分居等方式明确表达解除婚姻的意愿,建议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证据。对于未签订书面协议的共同财产,可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主张分割。是职场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涉及竞业限制或培训协议的需另行协商。
上周收到读者小林的私信,说男朋友突然把微信头像换成了单人照,朋友圈也设置成三天可见。这种「无声的告别」比当面说分手更让人心慌。其实成年人的离开早有预兆——从减少分享日常到回避眼神交流,就像手机电量从100%掉到1%的过程。
在法律实务中,微信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确实成为证明出轨事实的重要线索。《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类型。但法院认定规则明确指出:单一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证明出轨事实,需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转账金额、频率、备注内容以及与第三方的聊天记录等综合因素,才是法院判断的关键。
浙江某离婚案中,妻子提交了丈夫每月向同一异性转账5200元的记录,配合"宝贝早点休息"的聊天截图,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存在不正当关系。这个典型案例显示,当转账具有特殊含义(如520、1314等数字),且存在暧昧文字互动时,证据效力显著增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法院应予支持。而银行流水作为关键证据,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实践中需流水记录需完整呈现资金流转全过程,单笔转账截图因无法证明资金用途而被质疑证据效力。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小王离婚时主张返还28万彩礼,但只有转账记录。结果法院发现有5万备注旅游基金,10万转给女方弟弟,最终只认定了13万彩礼。这说明光有转账记录还不够,关键要让流水会说话!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即便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要存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仍可判决离婚。实务中常见的做法是:第一次起诉若对方坚决反对且无家暴、分居等证据,法院驳回;第二次起诉需补充新证据;第三次起诉时法院会结合双方长期分居事实作出判决。法律实践表明,连续三次起诉离婚的成功率可达85%以上,关键在于如何系统性地准备证据链。
很多当事人不明白为什么非要起诉三次才能离成婚。其实这背后是法院对婚姻关系认定的严谨流程:第一次起诉是启动程序,第二次是强化举证,第三次则是终局性判断。有个真实案例:王女士在第三次起诉时提交了长达4年的分居记录、邻居证言和心理咨询报告,最终让法官确信婚姻已名存实亡。这个过程就像打官司的"三段论",需要层层递进地瓦解对方的抗辩。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离婚官司律师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收费原则。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采取固定收费,费用在3000-10000元不等;涉及财产争议的,则按照争议财产价值的3%-8%分段累进收费。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按前50万收5%,后50万收3%,总计约4万元。律师不得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收取离婚案件基础代理费(即纯离婚诉求部分),但财产分割部分可协商风险代理。
最近接到个咨询挺有意思:王女士想离婚,家里就一套按揭房和20万存款,她老公死活不同意离。她最关心的不是财产怎么分,而是请律师会不会把我分到的钱都吃掉啊?其实这个问题挺典型的,我给她算了个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