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写离婚协议书谁吃亏吗
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都会纠结谁先写离婚协议书谁吃亏的问题。其实《民法典》第1076条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书只要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签字确认,无论由哪一方起草,法律效力都是相同的。真正决定是否吃亏的,不是谁先动笔,而是协议条款是否公平、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房产分割条款写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没约定补偿女方的金额,这种模糊表述才会导致某一方权益受损。
为什么总有人说先写的人会输?
说先写离婚协议的人吃亏,其实是心理战术的体现。主动起草协议的一方会在初稿中争取更多利益,把抚养权、房产、存款分配往自己这边倾斜。但要的是,这仅仅是谈判的起点!就像买菜讨价还价,摊主先开高价,你再慢慢砍价。我处理过的一个真实案例:男方起草协议时把3套房都写给自己,经过5轮协商,女方通过举证婚后还贷记录,成功分到1.5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