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患重病期间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男方患重病期间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男方重病女方起诉离婚允许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患病不影响离婚诉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含“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三个维度:

  1. 医学诊断要件: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程记录,证明患病方罹患严重疾病且预后不良。疾病类型需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定义的28种重大疾病或等同严重程度的病症

  2. 时间持续性要件:疾病状态需持续达36个月以上,且有医学证据表明短期内无法康复。对于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症,需结合五年生存率等专业医学指标综合判断

  3. 情感维系可能性评估:法院将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评估,通过SCL-90量表等专业工具检测申请人心理健康状态,判断继续维系婚姻关系是否会导致申请人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民事审判会议纪要,患病方在离婚诉讼中享有三项特殊保障: - 财产分割时可获10%-30%的照顾性补偿 - 子女抚养权判定时享有优先考虑权(除非存在监护能力缺陷) - 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不超过24个月的医疗费用支付义务

诉讼程序方面需注意: - 需先行启动医疗调解程序(卫健委指定调解机构) - 起诉状需附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伦理审查意见 - 案件审理过程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依据《人民法院庭审公开规定》)

建议启动法律程序前完成四项准备工作: 1)整理完整的病程记录及费用清单 2)取得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委托公证机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 4)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伤残等级预评估

婚姻法中配偶患病离婚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配偶患病情形下的离婚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情形(民法典第1053条) 1. 婚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可构成撤销婚姻事由 2. 重大疾病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 3. 受欺诈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请求 4. 婚姻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与离婚不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后患病情形(民法典第1079条) 1. 患病本身不构成法定离婚理由 2. 若因患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 法院审查重点包括: - 患病是否直接影响共同生活可能性 - 患病方治疗情况与预后 - 健康方是否履行法定扶养义务 - 双方婚姻基础及婚后感情状况

三、特殊保护条款(民法典第1090条) 1. 离婚时患病方有权请求经济帮助 2. 帮助形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定期给付或住房帮助 3. 考量因素包含: - 患病方劳动能力及生活需要 - 对方经济负担能力 - 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司法实践中需注意: - 患病持续时间超过两年且久治不愈可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 遗弃患病配偶超过两年构成法定离婚情形 - 精神疾病患者离婚需有监护人参与诉讼 - 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需评估传播风险

建议具体个案应结合医学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经济状况证明等证据材料,通过专业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男方重病期间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若存在重病、遗弃、虐待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可能判决离婚。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1. 重病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
    单纯患病不必然构成离婚理由,需证明疾病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维系。例如:长期分居、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存在精神虐待等行为。若患病方生活无法自理且配偶未尽扶养责任,可能被认定为遗弃。

  2. 首次起诉的判离概率
    司法实践中,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时,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不予支持。但若存在《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情形(如分居满两年、家暴、吸毒等),法院可能直接判离。

  3. 患病方的特殊保护
    若患病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审查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及离婚真实原因。患病期间起诉离婚可能面临道德审查,需排除借机逃避扶养义务的可能性。

  4. 经济责任延续性
    即使判离,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若患病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判决可能包含一次性经济补偿或定期支付条款。

建议起诉方准备以下证据:
- 医院诊断证明及病程记录
- 双方沟通记录(证明感情恶化)
- 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证人证言(邻居、亲属等)

最终判决取决于个案中感情破裂的证明强度及患病对婚姻的实际影响,建议通过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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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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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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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