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生育权怎么判
当夫妻一方擅自堕胎、隐瞒不孕或长期拒绝生育时,"侵害配偶生育权"的纠纷就爆发。《民法典》第1051条和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生育权,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妨碍对方行使该权利。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三个维度:是否存在主观恶意、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过错、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妻子擅自堕胎导致丈夫丧失生育机会,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成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一、那些你意想不到的生育权侵害形式
你以为只有堕胎才算侵权?其实在司法我们见过更奇葩的案例。去年北京某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丈夫在婚前冷冻精子后故意隐瞒结扎事实,导致妻子多年未孕。这种情况被认定为"欺诈性婚姻",最终判决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