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冷静期到男方不去签字怎么办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男方在冷静期结束后拒绝签字,离婚协议将无法生效。女方有两种选择:一是重新协商协议内容;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便男方不配合签字,只要存在法定离婚事由(如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等),法院仍可判决离婚。
冷静期不只是"拖延时间",男方不签字另有隐情
很多女性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第一反应都是"他在故意拖着我"。但我们处理过的368起离婚案件统计,男方反悔签字的原因远比表面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