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每次遇到出轨、插足婚姻的狗血剧情,总有人拍着桌子问:能让小三赔精神损失费吗?作为执业十年的律师,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法律框架下,单纯以第三者身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成功率极低。民法典第1183条确实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条款,但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举个例子,第三者当街辱骂原配、散播隐私,这属于侵权行为。但是单纯介入他人婚姻,法律目前没有直接追责条款。

一、这些情况让第三者掏腰包

去年处理过一起典型案例:李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后,第三者竟连续三个月往她公司寄匿名信,内容涉及夫妻隐私。我们以侵犯名誉权起诉,最终法院判决第三者赔偿2.8万元精神损失费。这说明重点不在第三者身份,而在侵权行为

常见的突破口有三个:

1. 公开场合的侮辱谩骂(跑到原配单位闹事)
2. 长期跟踪偷拍等侵犯隐私行为
3. 通过网络传播不实信息造成社会评价降低

去年有个案子特别典型:第三者把两人开房记录做成短视频发到原配抖音评论区,这种赤裸裸的侵权直接让法院判了5万元赔偿。但要光有微信聊天记录或开房记录不足以构成侵权,关键看是否存在主动传播行为。

二、原配必备的证据收集指南

很多当事人举着手机跟我说:律师你看!他们这些露骨聊天够不够?其实这类证据就像榴莲——闻着臭但未必有用。有效的证据必须满足三个特征:

1. 能证明第三者主观恶意:短信里出现就是要搞垮你家庭这类内容
2. 证明造成实际损害:抑郁症诊断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影响证明
3. 侵权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需要时间线完整的证据链

有个客户做得特别聪明:发现丈夫出轨后,她先公证了第三者抖音账号发布的挑衅视频,去三甲医院做了精神鉴定,让女儿班主任出具孩子成绩下滑证明。这套组合拳下来,获赔了8万元。

三、你想错的三个认知误区

误区1:花出去的钱都能要回来
去年有个案子,原配要求第三者返还丈夫赠与的120万。法院确实判决返还,但这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和精神损害赔偿是两码事

误区2:闹得越大赔得越多
有人故意刺激第三者留下证据,结果被反告敲诈勒索。记住取证手段必须合法,私自安装窃听器取得的证据法院根本不认。

误区3:所有省份标准都一样
北京去年有个案子判了20万精神赔偿,而同样情形在湖南只判了3万。经济发达地区判决金额更高,还要考虑侵权人的经济能力。

四、常见问题解答

1. 发现老公给小三买房能要赔偿吗?

可以要回房产但难获精神赔偿。民法典1062条,配偶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可以主张赠与无效。但想要精神赔偿,必须证明第三者存在侵权行为。

2. 被第三者发短信辱骂怎么办?

立即公证短信内容,超过3次骚扰可报警。若导致抑郁等后果,保留就诊记录可起诉。江苏就有获赔1.5万元的判例。

3. 职场第三者散布谣言能索赔吗?

这种情况成功率高达80%。去年深圳某公司高管出轨下属,第三者群发邮件诋毁原配工作能力,最终被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13.8万元。

4. 网恋第三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纯网络关系且未见面的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有线下接触并导致严重后果,原配自杀未遂,突破法律底线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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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