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医疗费分担:重大疾病费用追偿
《民法典》第1084条、1085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包括承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对于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追偿问题,法律明确规定:若一方未按约定或法院判决承担费用,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追偿。重点在于必要且合理的医疗开支认定,尤其是涉及癌症、器官移植等高额治疗项目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能力、医保报销情况、费用必要性等因素进行裁量。
离婚后孩子得重病,医疗费到底该怎么分?
最近接到个咨询,王女士离婚后独自带娃,7岁儿子确诊白血病,前夫每月只给2000抚养费,根本不够化疗费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其实法律早有规定,重大疾病医疗费属于常规抚养费之外的额外支出,父母需要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