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30天一方不出现,能离婚吗
《民法典》第1076-1078条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经过两次亲自到场才能成功。第一次是申请离婚登记,第二次是30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30天后有一方玩失踪、故意不到场,民政局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这时候婚是肯定离不成的。但别慌,法律还留了其他出口,咱们往下看。
为什么非要两个人到场?这规定合理吗?
去年我处理过一对夫妻的案子,俩人约好离婚当天,男方突然说临时要出差放鸽子,女方急得直接冲到民政局要说法。工作人员只能摇头说办不了,气得女方当场报警,结果还是没离成。